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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再只是試婚了!經濟、方便、爛室友常導致兩人住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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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9, 2004 - 新的研究指出,做出「同居」這項決定已經不再只是意味著要結婚了,戀人們在複製鑰匙給對方之前,也絕少提到婚姻生活了。
俄亥俄州州立大學社會學系的Sharon Strassman博士,在最新一期的婚姻與家庭(Marriage and the Family)期刊中表示,對於婚前性行為、生小寶寶、及婚姻的態度已經在轉移並改變。
Strassman博士指出,現今的年輕人確實可能只因為他們想要在一起而決定同居,有關婚姻的嚴肅話題通常很少被提及,直到一起住很長一段時間,通常是一到兩年後才會提到這個話題;有部分原因是,年輕人有越來越多的機會去受教育、上班或是享受親密關係,而且在這個社會經濟快速變遷的時代,同居可以幫助年輕人脫離這個風險。
但是除了結婚以外,還有什麼理由可以促使二人住在一起呢?有的時候像是工作突然改變,某一方丟了工作及收入,就搬進了另一半的家中;對另一半來說,同居代表著承諾,既然已經在一起這麼久了,又有何不可?
Strassman博士表示,婚姻常被暗示為,不管正確與否就是同居最終的目的,但是,這些同居者最後很少會結婚的。
與伴侶談話
為了更進一步探討這個現象,Strassman博士訪問了25位大學生,他們大部分是20多歲,少部分是30多歲,全部都是異性戀,與另一半至少同居三個月以上,有些甚至已經同居超過四年。
從這些學生裡面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快速型同居者」,他們在一起約會還沒滿六個月之前,就因為浪漫的關係很快的就住在一起,剛開始時非常熱情,在一起的時間非常多,而且決定同居不可以隨隨便便;反觀之,少數人覺得這件事發生得太快了。
「試驗型同居者」會比較慢才住在一起,通常會在約會六個月以後才住在一起,而且對於做出這麼重大的決定,覺得很沒有安全感,總之,他們的關係與快速型的比較之下,進展得比較慢。
Strassman博士表示,「有目的型拖延者」則至少要認識一到兩年後才會住在一起,這組人中大概全都曾與他人同居過,在這段時間中,他們讓感覺依照自己的步調走到關係比較穩定的程度。
就大多數的人來說,經濟、方便、房屋狀況、室友搬走、父母/家人問題、以及只因他們想要這麼做等等實際上的問題,都是導致住在一起的原因。
Strassman博士表示,有趣的是,搬去和伴侶一起住是為了試驗另一半,還是為了要決定是否適合結婚等因素,都很少被提到;在搬進去之前通常都不會討論到未來的關係會如何,一直到同居數年以後,才會嚴肅的談論婚姻這件事。
她指出,只有約三分之一的人會事先討論婚姻,且大多數都是屬於有目的型拖延者,因為他們都很慢才決定是否要住在一起,因此有足夠的時間評估他們的關係;而且,在一起住兩年以上的人比較會想要討論未來。
Strassman博士指出,以不同的角度來看,住在一起代表了約會的進階,通常會比跟室友住還好,同時又比結婚的好處還多(例如比較自由),給伴侶的承諾及兩人的關係也會在同居以後有所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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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日期: 2004/8/12 上午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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