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腦幹出血交互蹲跳致死乎?
86年9月24日上午彰化縣和美鎮新庄國小四年級劉姓女學童因與同學爭執,兩人均被沈姓女代課老師處罰各跳交互蹲跳五十下,跳完後劉姓學童突然失去意識而趴在課桌上,經學校緊急送往彰基急診室診治,頭部電腦斷層顯示為腦幹出血,轉往加護病房治療,雖醫護人員儘力搶救,但意識仍然無法恢復,並於86年10月1日上午宣告不治死亡,家屬在悲痛之餘,認為女兒的死和老師體罰有關。
為了不讓女兒死得不明不白,遂到學校所在的轄區中寮派出所提出告訴,控告代課的沈姓女老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86年10月4日經法醫屍體解剖發現,劉姓女學童係因多形神經母細胞瘤、腦幹出血中風死亡,多形神經母細胞瘤為腦部高度惡性腫瘤,本身即會自發性壞死出血,又因位於生命中樞之腦幹部,所以一旦破裂出血致命性極高。
經送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劉姓女學童罹患上述疾病,本身即隨時可能壞死出血,故難認與交互蹲跳有關,因此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遂於民國87年6月25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88年7月底劉父透過國大代表丁詠蓀一面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國家賠償三百四十八萬元,一面又向檢方提起再議。縣府、校方、家屬與丁詠蓀國代經過二度協商,於民國88年8月27日達成國賠94萬元共識,彰化地方法院亦於民國89年11月17日再度判決沈姓女代課老師無罪,還給老師一個清白。
腦幹是人體的生命中樞,結構上受到完整的保護,不容易因外力破壞而出血,因此一旦腦幹出血常是由於自身疾病所引起的,常見的原因有血管病變,如血管瘤、動靜脈畸型瘤、高血壓、顱內腫瘤等。劉姓女學童的病與死,是上蒼對劉家的不公平,但絕非代課老師的交互蹲跳所致。
一個學童的死對家長及師長的打擊是無比沈重的痛,周遭的親友應努力地幫助家屬從悲痛中站起來,而不是幫助家屬把悲痛轉移到代課老師身上,造成另一個家庭的不幸與崩潰。民意代表應客觀中立,不應介入司法案件,更何況法院已判決老師無罪,不應只顧選民服務,不顧社會正義,讓劉姓女學童致死的真正凶手不是老師,而是上蒼給予不公平的疾病─多形神經母細胞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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