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強制居家隔離
適用於與SARS病患密切接觸者及與SARS病患可能接觸者SARS病人的密切接觸者者都應該接受強制居家隔離措施,沒有遵守隔離規定,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新台幣六至三十萬元,隔離期間要遵守下列事項: |
| (1) |
咳嗽或打噴嚏時,應該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鼻涕等個人分泌物的衛生紙,應該用塑膠袋密封,或是用馬桶沖掉,並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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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戴口罩,如果有發燒超過三十八度或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狀時應立即就醫。 |
| (3) |
應經常洗手,尤其是接觸痰、口水、鼻涕、眼淚、精液、血液、小便、大便後。 |
| (4) |
如果要接觸SARS病人的體液,應使用拋棄式手套,接觸後應立極脫下手套、丟棄並洗手。 |
| (5) |
SARS病人要避免與其他人共用餐具、毛巾及床單,這些物品用過以後應以肥皂及熱水清洗,才可以再使用。 |
| (6) |
如果環境被SARS病人體液污染,應戴上手套,以稀釋5%的漂白水清潔環境。 |
| (7) |
如果有非不得已的情況必須外出,應經過衛生所人員同意,並請一定要戴口罩,避免到公共場所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火車或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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