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於3月15日所公布的名稱,在這之前稱為非典型肺炎。此事件開始於2003年2月26日越南河內的一位美國商人發病就醫,後來送香港治療後死亡。之後在香港、越南陸續出現非典型肺炎合併有呼吸道衰竭案例。感染特點為發生瀰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因較過去所知病毒、細菌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嚴重,因此取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簡稱SARS)。
SARS是由一種全新病毒所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其特點為患者會發生瀰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較過去所知病毒、細菌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嚴重,因此取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2003年4月16日WHO正式宣布,新發現的冠狀病毒為SARS的致病原,此一新的冠狀病毒已被正式命名為「SARS病毒」,不排除是種變種病毒,如證實為變種(全新)病毒,因為大眾皆無抗體,其傳播力、毒性、致病力均可能較強,病患可能發生肺纖維化,甚至會引發呼吸衰竭而導致死亡。
從最近的案例看起來,大部分病人其實是可以醫治,只要發現得早,及時求醫,痊癒的機會還是很高。嚴重的病例通常屬於本來有其他健康問題,或到患病後期才求醫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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