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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節痛神出鬼沒 原是復發性風濕病作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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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7歲女性,去年懷第二胎時,手指、手腕、膝蓋、腳踝反覆發生疼痛情況,每次都是單一關節發作並於一週內恢復,原以為是痛風,但血中尿酸值很正常,至風濕免疫科門診檢查發現罹患復發性風濕病,因於懷孕期間,僅於急性期以口服藥物治療;今年生產後,關節腫痛發作越來越頻繁,每次發作時侵犯的關節數由單一個增加為二至三個,緩解時間也由一週延長為二至三週,嚴重的關節痛影響到日常生活,再度就醫檢查,發現復發性風濕病已進展為類風濕性關節炎,在給予藥物治療後,關節炎才逐步改善。
光田綜合醫院風濕免疫科主治醫師洪國棟指出,復發性風濕病好發於20至50歲,常以手指、腳趾、手腕、腳踝與肩膀關節紅腫熱痛表現,但也可能以關節旁組織發炎或腱鞘滑膜炎表現;每次發作大多侵犯一或兩個部位,很少同時侵犯三個部位以上;即使不治療,大多也會在數小時至數天內自行緩解,很少會持續發作一週以上,兩次發作間期可由數天到數年之久,不發作時病患不會感到任何不適。
洪國棟表示,此病目前確切並因不明,大部分病患無特定誘發因素,發病多年後約一半患者仍停留在復發性風濕病,但約三分之一會進展成類風濕性關節炎,部分患者也可能進展成其他自體免疫疾病,包括紅斑性狼瘡等。在急性期以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為主,急性期過後即可停藥,有些病患關節炎發作十分頻繁,則可給予免疫調節藥物,以降低發作頻率、發作時侵犯的關節數,以及縮短發作天數,若病患進展為類風濕性關節炎,則需使用改變病程抗風濕藥物,同時配合物理治療等,使關節炎獲得改善。
由於復發性風濕病容易被診斷為痛風,因此需透過詳細問診、理學檢查與實驗室檢查加以鑑別診斷,尤其停經前女性罹患痛風的機會不高,若有關節反覆腫痛情形,應考慮復發性風濕病的可能。此外,痛風患者大多先由腳趾或踝關節開始侵犯,較少一開始就侵犯手指或手腕關節,也較少以關節旁組織炎或腱鞘滑膜炎表現,因此,如果病患發作方式非典型痛風表現,也應考慮復發性風濕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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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厚生健康園區編輯群
編輯: 紀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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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日期: 2008/9/18 下午 0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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