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105年一般市售滅菌紗布及棉花無菌性品質監測結果,共抽驗30件滅菌棉花及48件滅菌紗布進行無菌試驗,監測結果無菌試驗皆合格,但其中15件產品標示不符合藥事法第46條或第75條之規定,已由轄區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並要求廠商限期回收改正標示。 食藥署指出,滅菌紗布及棉花屬於一般民眾居家護理常用之醫療器材,在藥局及醫療器材行即可購得,且常被使用於醫療院所之手術、消毒、止血或包紮,若因滅菌不完全或運送、保存不當以致遭受微生物污染,使用者可能因直接接觸於外傷傷口導致感染。 為確保國人使用此類醫療器材之安全,食藥署於105年1至6月間委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抽樣30件市售滅菌棉花及48件滅菌紗布,78件產品中含45件國產、21件陸輸與12件輸入醫療器材,監測結果無菌試驗全數合格,但有15件產品標示不符藥事法規定,已由轄區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並要求廠商限期回收改正。 食藥署呼籲,各級醫療院所、醫療器材販賣藥商及消費者在購買及使用醫療器材相關產品時,應選擇包裝完整無破損之產品,並確認外包裝標示是否完整刊載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批號、製造日期或保存期限等資料,若發現標示違法之產品、不良品或使用上發生不良反應,請立即向所在地衛生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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