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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時,醫師可以根據病人的病史、理學檢查和X光檢查先行做初步的診斷。一般來講,診讀的要點有:
1. 晨僵多於一小時。
2. 觀察到的三個或三個以上關節部位的軟組織腫脹(關節炎)。
3. 腕、掌指和近端指間關節腫脹(關節炎)超過六週以上的時間。
4. 呈現對稱性關節腫脹(關節炎)的外顯表徵,即身體兩側相同關節同時或先後發病。
5. 類風濕結節。
6. 血液抗體的檢查,類風濕因子呈陽性反應、紅血球沉降速率異常、抗核抗體也呈陽性反應。
7. X光檢查可以發現關節的骨頭有磨損、關節會變形、關節處有骨質疏鬆、關節軟骨減少、關節腔變窄。
凡出現上述任何四種情況,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而上述的診斷標準乃依據美國風濕病學院一九八七年所訂的標準。
如果病患真的是罹患了類風濕性關節炎且症狀明顯的話,通常醫師很容易透過上述診斷要點快速做出判斷,萬一症狀不是那麼典型,則需要一段時間的追蹤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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