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癲癇病人遠比幾十年前的病人幸運得多了,科學的發達、醫藥的進步已使今天的癲癇病人能得到良好的照顧,若能加上社會大眾充分的瞭解與適當的關切,病人們的生活更能過得和一般正常人一樣地有信心與希望。
面對癲癇的新病人,神經科醫師總會細心安排適當的檢查步驟,盡量來找出導致癲癇的特殊因素,如腦瘤、腦血管畸形、腦炎等,以更對症作根本治療,醫師更會盡量查出病人的真正癲癇發作型態,以便給予適當的藥物與藥量。
目前癲癇藥物種類很多,但它們的基本作用不外是抑制腦細胞電氣風暴的發生或阻止異常電氣活動的傳播兩方面,常使用於癲癇大發作的有phenobarbital、phenytoin以及primidone,用於癲癇小發作的有ethosuximide與tridione,用於精神運動型發作的有carbamazepine、phenytoin
與primidone。另外較新的抗癲癇藥物有valproic acid與clonazepam等。
癲癇病人開始接受藥物治療後,有些用藥有關的知識,病人應謹記在心且與醫師密切合作,才有希望「治好」這種令人煩惱的痛苦。其要點下列之:
| 1. |
控制癲癇發作的任何藥物不是只用一次或幾天就可達到治療效果,必須連續服用一段時期後,血中藥物濃度才能維持在有效範圍內,因此開始用藥一兩星期內尚有發作,千萬不要認為這種藥物無效而要求醫師馬上換藥,或對醫師失去信心。 |
| 2. |
大部分的抗癲癇藥物多少有些鎮定作用,服藥初期會略有嗜睡的現象,但這不是大問題,只要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重藥量就可避免這種副作用,尤其是繼續服藥兩三個月之後,嗜睡現象當可消失。 |
| 3. |
病人應按時服藥,醫師們常常強調不可忘記服藥,事實上長年累月地天天服藥總是令病人無法每一次重能記得吃藥,尤其是在工作場所或學校中服藥又有很多的不便,因此,目前的趨勢是醫師盡量要病人將一天的份量分成早晚兩次服,一次在臨睡前,一次早上醒過來就服用,所幸癲癇藥物很少會傷胃,即使是空腹服藥也可以。 |
| 4. |
神經科醫師評定一種藥物是否有效,主要是根據在一段確實遵照醫囑、天天服藥的日子裡,發作次數是否減少,醫師常會要求病人或其父母詳細記錄每一次發作的時間、發作情形及發作程度,以便提供作為醫師斟酌更改藥物或增減劑量的參考。 |
| 5. |
以藥物治療癲癇時,最忌諱突然中止服藥,突然停藥可使血液中的藥物濃度迅速下降,因此常在一兩天之後病人會再次發作,甚至會發生有生命危險的一連串發作的「癲癇重積狀態」,所以神經科醫師希望病人在藥物存量尚餘一兩星期時就到醫師處就診,以便補充藥物,以免發生斷藥之虞。一旦病人同時患有其他病病必須服用他種藥物,也不可遽然中止抗癲癇藥物,但應該向其他專科醫師坦誠說明,作開立其他藥物的參考。
也因為突然停藥會有復發或連續發作的危險,神經科醫師不希望病人任意更換醫師,以求取不同的藥物治療,但是病人及其父母總免不了會由於某些因素,希望更換另一處醫院或診所就醫,如遇這種情況時,病人應攜帶原來所服用藥物的名稱及劑量,提供給新就醫的醫師作為給藥的重要參考。 |
| 6. |
為有效地控制發作,神經科醫師有時會要求病人抽血檢查來測定抗癲癇藥物的血中水濃度,作為增減藥量或更改藥物的根據,作這種檢查通常要求病人在早上服藥前就先抽血,才能得到有參考價值的結果。 |
| 7. |
抗癲癇藥物有一種特性,即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常常相差不,有些病人為了求得更快的藥效,或者偶然的一次再發作,便自行增加藥量,於是三兩天之後就發生了藥物過量的現象,另有些病人同時在兩處就診,也同時服用兩處醫師的藥物,而造成了藥物中毒的現象。 |
| 8. |
「抗癲癇藥要服用多久?」「癲癇是否可治好?」等問題是病人所關心的問題,一般來說,大部分的病人在一段時間後可以停藥,通常在三年或四年完全未再發作後,醫師會嘗試著逐步去減少藥量,慢慢地將藥物完全停掉,到了這個時候可以說癲癇已經痊癒了。但必須強調的是減藥或停藥必須遵照醫師的指示進行,而且開始減藥或停藥並不意味著醫師能保證一定不會再發作,醫師只能推測極可能不再發作而已。 |
| 9. |
有些誘發因素會使接受藥物治療的癲癇病人再次發作,應該儘量避免或及及早處理,常見的誘發因素有喝酒、睡眠不足、疲倦、便秘、感冒、發燒、情緒上壓力、心神不寧及月經來臨等。 |
| 10. |
有極少數病人的癲癇發作,藥物治療確實無法有效地控制,外科開刀治療可能會有效果,經由手術外科醫師把會引起發作的病灶切除,但除非經過詳細的研究,手術切除不可輕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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