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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對人體的好處無庸置疑,因此很多人都會藉規則來維持身體的健康,然而伴隨運動而來的各類傷害,有的是一次就讓運動員斷送了運動生涯,有的則是慢慢累積結果讓人留下難以復原的遺憾。專家B.Blazina將運動傷害上的病史分成三期:
| 第一期: |
僅在運動後產生疼痛,對疼痛部位的運動機能並無影響或障礙。 |
| 第二期: |
疼痛發生於運動期中與運動期後,但並不影響正常的運動活動。 |
| 第三期: |
疼痛發生於運動中與運動期後,且疼痛期間長,同時逐漸對運動活動產生機能障礙,最後完全無法繼續從事運動活動。 |
由上述病史分類可知,通常處於第一、二期的運動傷害時,由於傷害本身不影響運動活動,所以甚少有人去理會這樣的小傷痛,故易於拖延傷害的處理時效,加上不斷的活動傷害部位,結果會造成小傷害的持續累積,形成更嚴重的傷害並轉化成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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