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實在的,醫界到目前為止,對於為何會罹患類風濕性關節炎還不清楚,只能從許多的片斷研究和偶發觀察卻提供了遺傳和環境兩大因素的假設,導致人們的自體免疫系統出現了不正常的發炎反應。至於類風濕因子過去常被誤認為等於類風濕性關節炎(RA)則是很嚴重的錯誤,事實上,類風濕因子輕度偏高的病人,只有一半真正是類風濕性關節炎。
醫界研究指出,類風濕性關節炎通常有遺傳性,病發原因是因為自體免疫系統受損,發作時小關節滑液膜發炎,關節內軟骨及骨頭組織受到破壞。可能的感染原有黴漿菌、結核菌、EB病毒等,它們可能在滑囊膜造成慢性的感染,而後引起免疫反應,外來抗原和關節組織有一種「分子結構的模仿性」(molecular
mimicry),原本要清除抗原的免疫反應轉而攻擊關節組織,造成發炎。另外的可能性是有些葡萄球菌,鏈球菌和黴漿菌會製造超級抗原(superantigen),它和HLA-DR分子及T細胞受體結合,誘發免疫反應。
而專研遺傳基因的學者也認為,即使人們有了遺傳因子,但並不表示一定發病,還必須配合天時(基因),地利(誘發因子),和人和(可能為荷爾蒙)三者間的配合,病徵才能真正外顯。
因此,直到目前為止,有關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致病原因醫界只能以推斷的方式來假設,而不能完完全全清清楚楚地道引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主因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