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癲癇是一種「腦部的生物電子活動的障礙」,而這個障礙若是因一個可找到的原因所引起的,尤其是因為腦部受傷、腦腫瘤或是瘢痕等所致的發作,則與遺傳無關。至於其他類型的癲癇(所謂原發性或真性癲癇,最多不到百分之二十),有些人把它認為是體質的遺傳。
今日人們知道,癲癇病只有極微的比率可能和家族的特別傾向有關連(好像在家族中有風濕體質或者糖尿病體質等傾向),其實,單是此體質還不夠,它還要有另外的因素,才會引起癲癇。我們是否有一天會得到癲癇的這種顧慮,則往往是多餘的,因為有無數的原因都會導致發病。今日的研究顯示,家族性的癲癇反而程度較易控制,並且也證明最大的治療比率就是這類患者。
因,我們絕不可偶把癲癇歸類為遺傳病,這就好像是糖尿病一樣,如果我們把它歸類為遺傳病,是不正確的,因為正確的看法應該是,如糖尿病的發病,不如說「特定的生活習慣」所致(如所謂的「危險因素」),而這些習慣(或危險因素)則是對此種重複發作性的疾病有直接且重大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