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癲癇患者之結婚,法律上當然不會禁止,這個結婚與否的決定,完全以患者之決定而定,當然因為結了婚後,是否會有和婚姻及後代有關的風險,對此種風險患者希望有清楚的知識。
是否患者的後代會患癲癇是不可能預知的,我們只能說:「如果父母不是癲癇患者的話,他們所生的小孩患癲癇的概率,較那些父母中的有癲癇患者所生的小孩患癲癇的概率來得低。」
健康的父母也有可能生下的小孩會患癲癇,癲癇患者也有可能生下健康的孩子,癲癇患者所生的小孩之中,患癲癇的概率較一般健康的父母所生的小孩患癲癇之概率,大約是六比一。
但假如父母雙方都是癲癇患者,那麼所生的小孩患癲癇的概率就更高了,據統計,約有百分之三十的小孩會患有癲癇;因此如果一方是癲癇患者的話,那麼他(或她)選擇的對象,就要找那些不是癲癇患者或者未曾患過癲癇者為伴侶。
關於結婚的決定,則必須患者自己來決定了,有很多患者對於婚姻的決定會猶豫不決,處於無自信狀態,他們甚至認為醫生會否定他們的決定,其實,醫生既不會作贊同,也不會作反對的決定,因為決定在於患者,醫生只能夠對於有可能發生的風險加以說明而已。
在結婚之前,患者應該向他(她)的對象表明他(她)患有癲癇,最好這個表明要有醫生在場,以免爾後有糾紛,避免患者的配偶提出非難,說患者隱瞞患有癲癇,並且也可以讓醫生來說明可能發生的風險,達成完全的闡明。
|